《中财法律评论》是由  
    《中财法律评论》是由3522vip浦京集团主办、学生自主组织的连续出版物。本“评论”旨在构建一个自由、开放的法学交流平台,鼓励本院同学立足专业,钻研创新。同时《评论》也是外界了解浦京集团官网学生学术能力的直观窗口。为保证评论的学术水准和办刊质量,特制定如下征稿标准:
1、来稿要求
1.1文稿务求论点明确,信息准确,数据可靠,论述充分,逻辑性强,字数3000字以上。来稿请发邮箱:cufelawreview@163.com
1.2来稿请注明:题名、作者署名、班级、学号;中英文题名、中英文摘要(200字以内),中英文关键词3~5个、正文、参考文献。
    2、注意事项
2.1来稿文责自负。根据《著作权法》的有关规定,本刊可对来稿作适当文字修改、删节或退请作者自行修改,如作者不允许对文稿修改,请在投稿时说明。
2.2文稿中摘编或引用他人作品时,应在注释中列出原作者姓名、作品名和来源,并在引用处标出参考文献号码。来稿务求学术规范,请来稿者参照《中财法律评论》注释体例修改完善。
2.3来稿恕不退稿,请作者自留底稿。
 
附:《 中财法律评论》注释体例
 
 
                   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《 中财法律评论》注释体例
      一、文中注释采用脚注,全文分页注码。注码号为1、2、3……
      二、注释例
     (一)著作类
     1《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》 第4 卷上 册,人民出版社1972 年版,第26 页。
     2周鲠生:《 国际法》上册,商务印书馆1976 年版,第156 页
     (二)论文类
     1王家福、刘海年、李步石:《论法制改革》,《 法学研究》1989 年第2 期
     (三)文集类
     1龚祥瑞:《 比较宪法学的研究方法》,载《比较宪法研究文集》第一集,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 年版。
     (四)译作类
     1 [英]梅因:《古代法》,沈景一译,商务印书馆1984 年版,第69 页
     (五)报纸类
     1王启东:《法制与法治》,《法制日报》 l989年3 月2 日
     (六)古籍类
     1《宋会要辑稿• 食货》 卷三。
     2(清)沈家本:《沈寄  先生遗书》甲编,第43 卷。
     (七)辞书类
     1《辞海》,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 年版,第932 页。
     (八)港澳台著作
     1戴炎辉:《 中国法制史》、台湾三民书局1 966 年版,第45 页。
     (九)外文类
       从该文种注释习惯
      三、其他
     (一)非引用原文者,注释前加“参见”
     (二)引用资料作来自原始出处者,注明“转引自”
     (三)引文出自同一资料相邻数页者,注释例:第28 页以下。